成都紫葡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
    • 网站首页
    • 公司简介
      公司简介
      企业文化
    • 产品展示
      综合
      文化
      中心
    • 新闻动态
      公司新闻
      行业新闻
    • 成功案例
      成功案例
    • 客户服务
      售后服务
      技术支持
    • 人才招聘
    • 联系我们
      联系我们
      在线留言

   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

    公司新闻
    行业新闻

    联系方式Contact


    地 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
    电 话:020-123456789
    网址:www.cdzptjy.com
    邮 箱:admin@aa.com

    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
   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

    开发商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湖南公布202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

    分享到:
      来源:成都紫葡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01-03 08:05:22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 (记者余知都) 汽车4S店强制车主购买保险,商虚否则不予提车;粗心大意的假宣加油站工作人员将渗水汽油售出致车辆受损……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调解,消费者的传侵合法权益得以保障。3月15日,害消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。知情

    一、权湖娄底市娄星区某品牌汽车自燃赔偿纠纷案

    2021年7月1日,布年消费者谢先生向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管局投诉,消费称其于当年5月在该市某4S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汽车,维权6月27日,典型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自燃,案例请求帮助。商虚

    接诉后,假宣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,传侵证实消费者反映的害消情况属实,同时得知车主为车辆购买了保险(含自燃险)。7月5日,执法人员组织谢先生、4S店、保险公司三方进行现场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1由保险公司和4S店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自燃车辆进行鉴定;根据鉴定结果,如果是车辆质量问题引起的自燃,由4S店承担赔偿责任;如果是其他原因引起的自燃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;4S店提供一台备用车给谢先生临时使用;谢先生配合商家和保险公司做好第三方鉴定;车主不承担鉴定的所有费用。

    8月19日,鉴定结果显示,车辆起火点位于左后尾灯位置;可以排除该车辆由于油路故障、气路故障、外部火源及底部碰撞等原因引发车辆起火;该车辆起火是由于左尾灯位置发生电器故障引发的。

    2021年9月8日,执法人员再次组织调解,最终达成协议:4S店按当初车辆购买价格退车款152000元,承担保险上牌费用4200元,共156200元;另补偿车上货物等其他所有损失29800元。

    二、通道侗族自治县某加油站销售渗水汽油纠纷案

    2021年3月18日,消费者范先生向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投诉,称某加油站为其加注劣质汽油致其车辆受损,要求加油站赔偿损失。

    执法人员接诉后随即展开了调查。经查,范先生于3月11日驾驶奔驰商务车在县城某加油站加注95号汽油,车辆驶出加油站2公里后熄火并无法启动。经4S店检查发现,发动机缺缸,汽油呈乳白色分层、底部絮状、混浊。确认是油品质量差造成车熄火,需清洗油路、检修油路发动机、更换损坏配件。在清洗油路时发现,油箱、低压泵、高压泵整体乳白色,底部混浊、杂质较多,4个喷油嘴无法继续使用。经内窥镜检查发现,发动机4个缸全部进水、生锈、有碎片等杂质,需更换发动机以及油路配件。

    执法人员在加油站现场调查得知,由于连降暴雨,加油站对库存油罐防水措施不当造成雨水渗入库存油罐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常对外加油,致使范先生的车辆受损。经执法人员组织调解,加油站一次性赔偿范先生10万元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。

    三、邵阳市经开区某4S店强制购买汽车保险纠纷案

    2021年6月初,邵阳市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接到王先生的投诉,称其在某4S店购买车辆,遭遇商家强制购买保险,如不购买保险4S店则不予提车。

    接到投诉后,执法人员到4S店核实情况,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。认为商家行为涉嫌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,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协商调解,最终,4S店同意王先生自主选择保险企业购买保险。

    四、新田县某流动经营者诱骗老年人购买虚高价格商品案

    2021年3月21日,消费者曾先生向新田县市场监管局反映,称近期有一群来自外地的销售人员到该县三里亭村售卖棉被、床单、枕头等床上用品,他们连续数日在该村以免费抽奖、免费赠送礼品等形式拉人气,并借机虚假宣传商品的质量和功效,诱导上年纪的村民购买。

    接到情况反映后,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核实调查。经查,发现销售的产品属于有合格证明的普通床上用品,但经营者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差等弱点,借机虚假宣传商品的质量和功效,诱导老年村民高价购买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有关规定,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多次耐心调解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商家在扣除正常货值的同时,将不当获利27470元当场返还给受害老年人。

    五、衡阳市珠晖区某珠宝店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纠纷案

    2021年4月25日,消费者文女士向衡阳市珠晖区市场监管局投诉,称其遭遇珠宝店短斤少两交易。

    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。经查,4月24日,文女士在衡阳火车站对面的某珠宝店购买3只黄金手镯,总价款10800元。文女士在支付款项前,珠宝店店员称其购买的黄金手镯跟足金价格一致,并表示不喜欢可以免费更换其她款式的黄金戒指、手镯等,店方提供的凭条亦注明“可以更换同类产品”。回家后文女士家人觉得款式不够好看,次日,文女士来店要求更换同类产品另一款式,遭到店方拒绝。此后,文女士复秤发现, 3只手镯总重12.4g,均价达870.97元/克,而此时现货黄金价格是438元/克。

    文女士认为自己购买的黄金比市场价高432.97元/克,要么遭遇短斤少两,要么遭遇价格欺诈。珠宝店称870.97元/克的价格包括工艺费和黄金价。但文女士坚称购买时珠宝店并没有说明该商品的价格中,一半是工艺费,一半是黄金的价值,而含糊说是“一样的”,文女士认为珠宝店故意误导。执法人员认为,珠宝店没有对商品作真实情况的说明,涉嫌误导消费者,存在过错。经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:珠宝店负责退货还款,文女士承担工费及刷卡手续费等共计550元。

    六、常德市鼎城区某开发商虚假宣传致消费者知情权受损纠纷案

    2021年1月初,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管局相继接到10余位消费者对同一楼盘的投诉,反映自己购买的期房厕所没有窗户,存在与广告宣传、购房合同不符的情况,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,请求维权。

    鼎城区市场监管局当即成立了投诉处置小组,进行调查。经调查了解,发现该楼盘原始设计图纸上涉诉商品房卫生间并未设计窗户,但在消费者提供的由楼盘开发商印制的户型图、宣传册等广告上与其他有窗户的户型一致,未明确标明房屋卫生间没有窗户。执法人员认为,楼盘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,侵害消费者知情权。

    3月19日,投诉处置小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双方就赔偿方式进行了多轮协商,对于消费者要求的开窗、换房等方式,开发商表示无法实现。3月29日,投诉处置小组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由开发商按照业主受影响程度,补偿一年半到三年半不等的物业费用。一场历时3个月的投诉得以圆满解决。

    七、岳阳市云溪区某游乐场主“跑路”退费纠纷案

    2021年8月18日,消费者肖女士向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管局投诉,反映离家不远的一家游乐场关门,老板跑路,希望要回自己会员卡里尚未消费的余额。

    2021年6月初,肖女士在自己居住小区附近的一家游乐场办了一张会员卡,并充值1000元,前后去消费过两次。8月16日,肖女士再去消费时发现,游乐场已经关门,老板消失。接到消费者投诉后,执法人员立即查询游乐场的登记信息,并与游乐场经营者取得联系,核实情况。但游乐场经营者不予配合,一直无故拖延约谈的时间,到场后,又以消费者单方面退卡,认定是消费者违约为由不愿意退款。针对这一说法,执法人员给予了指正,并认真宣讲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。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,游乐场主最终同意退还肖女士未消费的费用。同时,执法人员根据经营者留存的账目,为持有该游乐场充值卡的67名消费者办理了卡内余款退还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97元。

    八、慈利县某保健店拔火罐致皮肤烧伤赔偿纠纷案

    2021年10月8日,消费者朱先生向慈利县市场监管局投诉,反映因保健店处置不当,致其在接受拔火罐服务时皮肤被烧伤,请求赔偿。

   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,向朱先生详细了解了消费过程和就医情况。经查,2021年9月28日,朱先生在慈利县某保健店接受拔火罐服务,工作人员上好火罐后便离开了。约1小时后朱先生感觉身上疼痛,呼叫工作人员,5分钟后才有工作人员过来查看,此时,朱先生身上已全是水泡。朱先生当即去医院诊治,检查结果确认系二度烫伤。

    之后,执法人员向保健店进行了调查核实。该店负责人坚持认为朱先生湿气较重,即使出现水泡,也属于正常反应,过一段时间之后会自然消失;而且拔火罐期间,朱先生一直在睡觉,亦存在一定的过失。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。执法人员向该店负责人反复宣讲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要求其履行经营者义务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10月12日,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最终,双方达成协议:保健店赔偿朱先生医疗费、康复费共计5000元,并赠送价值6000元的会员卡一张。

    九、桃江县某商店售卖劣质烟花炸伤眼睛纠纷案

    2021年3月9日,桃江县市场监管局松木塘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吴先生投诉,称其2月16日在松木塘镇某商店购买了烟花,烟花燃放时因引线太短导致其眼睛受伤,要求店家胡某赔偿,但店家不予理会。

    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。经查,消费者吴某反映情况属实,店家胡某对此事也认可。3月13日,松木塘市场监管所组织松木塘派出所、安监站相关人员一起对此事进行调解。了解到店家胡某已赔付8000元,吴先生医药费已花6401元。消费者吴先生提出两点诉求:继续治疗眼睛;要求一次性赔付38800元。因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太大,现场调解未果。3月22日,松木塘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:除之前已赔付的8000元外,店家胡某另行赔付吴先生22800元,共计赔付消费者30800元。

    十、石门县某美容会所夸大宣传诱购商品纠纷案

    2021年11月25日,石门县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接到消费者刘女士投诉,称其在美容院购买的光子床使用后没有效果,商家涉嫌虚假宣传,要求退货退款遭拒。

    刘女士声称,她于2015年在县城一美容会所进行美容时,会所工作人员向其推销光子床,夸大产品性能和用途,宣称“可以排毒养颜,调理身体疾病”等功效,在会所工作人员极力推荐下,刘女士以3.9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光子床,但使用后发现,并没有当初宣称的效果。

    接诉后,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,了解到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。但由于购买时间已久,刘女士没有保留购买的发票和凭据,美容会所以“时间过长,超过时效”为由,拒绝退货退款。执法人员通过搜集微信聊天记录、通话记录、查询银行流水等多种方式调查取证,证明刘女士自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,一直在不间断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不存在超过维权时效的问题。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,达成一致意见:由美容会所向刘女士赔礼道歉并退还1.5万元。

    责任编辑:王峰
    上一篇:北京市场监管局曝光5起违法销售防疫用品典型案件
    下一篇:起诉上海迪士尼的大学生获中消协“啄木鸟奖”

    相关文章

    • 福建宁德:“四进”宣传培育公平竞争文化
    • 天津市场监管委公布8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
    • 广西:2023年力争新增2000个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和40个放心农贸市场
    • 福建厦门:开展取暖产品专项检查
    • 海南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
    • 陕西汉中:聚力“十大攻坚行动” 让群众吃得放心
    • 四川:多措并举护航“欢乐川味年”
    • 江西:“四张清单”免除罚款超亿元 6000余家轻微违法市场主体受益
    • 汽车自燃临近高发期 车主如何规避风险?
    • 广西南宁:2022年新登记市场主体超16万户

    友情链接:

    • 浙江余姚餐饮业试行“驾照式”计分管理 扣满12分停业整顿
    •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 “双11”购物小心六大问题
    •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 “双11”购物小心六大问题
    • 中消协点名肯德基和泡泡玛特:用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
    • 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新闻评选结果揭晓
    •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行政指导力度 切实维护共享消费领域价格竞争秩序
    •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多举措推进规直打传工作
    • 2021年杭州市小小科普员食品安全讲解竞赛完美收官
    • 质量引领生活|辽宁锦州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
    • 南昌“放心食品超市”集中公开承诺
    •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校准实验室主任杨铭接受审查调查
    • 大众点评顶级会员因点赞过多被处罚!法院改判:撤销处罚记录
    • 湖北省消委会举办居住服务行业消费教育基地选树授牌活动
    • 检测机构开放日感受柳州螺蛳粉的独特魅力
    • “两品一械”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
    • 浙江长兴:集中销毁407箱不合格婴儿手口湿巾
    • 开发“生态农场”拉人“养鱼”牟利 湖北襄阳判处一起网络传销案
    • 湖北省消委会举办居住服务行业消费教育基地选树授牌活动
    • 让消费者通过新闻报道了解法律“靠山”
    • 国家医保局推出16项医保服务便民措施
    • 将普通鸡蛋当土鸡蛋卖 被罚2万元
    • 上海中秋假期接消费投诉举报7510件 月饼“提货难”问题突出
    • 《民法典》上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顺序有了依据
    • 先卖专辑再分批解锁歌曲 音乐专辑卖“期货”是否合适
    • 交通事故致伤产生补课费 法院判赔
    • 国家药监局: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
    • 西安经开区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
    •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曝光9家预付式消费失信企业
    •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元旦春节消费提示
    • 上海市消保委就专门店《更换条款》约谈“加拿大鹅”
    • 上海中秋假期接消费投诉举报7510件 月饼“提货难”问题突出
    • 浙江杭州公布2020年餐饮浪费监督评价结果 节约消费总体较好
    • 南昌“放心食品超市”集中公开承诺
    • “无需挂牌”竟是“无法挂牌” 厂家生产不合格电动车被判三倍赔偿
    • 四川2020年销售服务投诉增长3.7倍 网络消费和二手车销售成投诉热点
    • 广东启动涉企收费交叉检查工作
    • “无需挂牌”竟是“无法挂牌” 厂家生产不合格电动车被判三倍赔偿
    • 助力十四运 西安市消协在旅游街区设立“消费维权直通车”
    • 广西桂林开展两节食品专项抽检
    • 陕西宝鸡 打造美丽乡村标准化陕西样板
    • 长春联通:2G升级4G网络涉嫌暗设“限速服务”
    • 福建福州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
    • 广东启动涉企收费交叉检查工作
    • 认证证书被撤销仍继续销售 企业被罚10万余元
    • 认证证书被撤销仍继续销售 企业被罚10万余元
    • 交通事故致伤产生补课费 法院判赔
    • 小红书邀新返现活动被指“玩不起”
    • 《教辅类APP使用状况及满意度评价调查报告》
    • 刷到“赚钱”商机? 投资4万余元差点“打水漂”
    • 《教辅类APP使用状况及满意度评价调查报告》
    公司简介|产品展示|新闻动态|成功案例|客户服务|人才招聘|联系我们

    Copyright © 2017 Powered by 成都紫葡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   sitemap

    1.0251s , 9236.6953125 kb